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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 Purpose Food Registration in Singapore

新加坡特殊用途食品注册指南:品牌方需要了解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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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 · 新加坡特殊用途食品

如果您要把一款特殊配方的食品带入新加坡,首先要面对的问题之一,是您的产品属于特殊用途食品、保健品,还是普通食品。分类出错,不只是推迟上市。它可能让您的产品处于监管灰色地带,更糟的情况是在开始分销之后被召回。

本指南说明新加坡《食品法规》对特殊用途食品的实际规定、哪个监管机构负责哪一类、标签要求在实践中是什么样子,以及品牌方最常在哪里遇到问题。

新加坡特殊用途食品注册有哪些要求?

特殊用途食品满足特定的膳食需求,需要在新加坡的监管环境中谨慎办理。新加坡食品局(Singapore Food Agency,SFA)对这类特殊食品严格监督,以确保消费者的安全和产品的有效性。如果您考虑进入这一市场,了解办理流程对您的成功至关重要。

在新加坡法律下,什么算特殊用途食品?

特殊用途食品

新加坡对特殊用途食品的法律定义,来自《食品法规》(Food Regulations,Cap 283,Rg 1),具体是第 X 部分第 247 至 254 条。该法规把特殊用途食品定义为:为特定生理状况或膳食需求而配制、普通食品无法满足这些需求的产品。

特殊用途食品必须清楚标明其特殊适用性。涵盖的类别如下:

类别主要法规依据
糖尿病食品《食品法规》第 250 条
低热量食品《食品法规》第 249 条
低钠食品《食品法规》第 X 部分
无麸质食品《食品法规》第 X 部分
低蛋白食品《食品法规》第 X 部分
碳水化合物改良食品《食品法规》第 X 部分
能量食品《食品法规》第 X 部分
配方食品《食品法规》第 X 部分
婴幼儿食品《食品法规》第 251 条
婴儿配方奶粉《食品法规》第 252–254 条
含植物甾醇或植物甾烷醇的食品《食品法规》第 250A 条

标签必须说明适用哪一类。例如,作为低钠糖尿病食品销售的产品,必须清楚标明这两项。

运动营养品和带有健康宣称的食品类补充剂,在这一框架下不属于特殊用途食品。这些类别走另一条监管路径:要么按 SFA 的一般食品,要么按 HSA 的保健品。

如果您的产品不属于上述类别之一,它在新加坡的法律意义上就不是特殊用途食品,您也不应把它定位为特殊用途食品。

您的产品归 SFA 还是 HSA 监管?

对进入新加坡的品牌方来说,这是最常见的困惑来源,值得在一切之前先直接讲清楚。

新加坡食品局(SFA)依据《食品销售法》及其《食品法规》监管食品,包括特殊用途食品。SFA 关注食品安全、成分标准和标签合规。特殊用途食品在 SFA 的管辖之内。

新加坡卫生科学局(HSA)依据《健康产品法》监管保健品。在新加坡,保健品是口服的、含有维生素、矿物质、氨基酸、草药或植物成分、用于补充膳食的产品。它们不是 SFA 意义上的食品。

实际的问题是:如果您的产品是按《食品法规》第 250 条营养门槛配制的糖尿病代餐,SFA 把它作为特殊用途食品监管。如果您的产品是以支持血糖为卖点的铬补充剂,HSA 把它作为保健品监管。

当产品处于中间地带,例如带有多项健康宣称的强化功能饮品,监管分类取决于产品的预期用途、成分,以及它在标签上如何定位。在开始准备文件之前把这个判断做对,可以省下数月的无用功。

GOL 说明

我们合作的一个品牌想把蛋白咖啡带入新加坡。按产品成分(散装咖啡粉),该产品被归为食品,由 SFA 监管。不过,由于品牌想在产品上使用具体的功能宣称,我们直接与 HSA 沟通,让产品作为健康产品登记。由于 SFA 和 HSA 的标签要求不同,我们着手修改标签,使其符合 HSA 的要求。

新加坡如何监管特殊用途食品:合规制,而不是注册制

有一点会让很多品牌方意外:新加坡对特殊用途食品并没有像马来西亚 NPRA 或印度尼西亚 BPOM 那样的正式上市前注册制度。在您能够销售之前,没有一个需要先拿到的申请编号。

SFA 运行的是合规制框架。您的产品在进入市场之前,必须满足《食品法规》规定的成分标准和标签要求。SFA 通过市场监督、产品抽检和审计来执行合规。如果您的产品不合规,可以被下架,您还可能面临《食品销售法》下的执法行动。

这意味着,在产品上市销售之前把事情做对,责任在进口商或生产商身上。没有审批流程来替您发现错误。

对于婴儿配方奶粉,在上市之前或上市时,还有向 SFA 通报的额外要求。这比完整的上市前批准要求窄,但它是进口商不能忽略的一个正式步骤。

新加坡特殊用途食品的标签要求

《食品法规》第 248 条规定了适用于所有特殊用途食品的一般标签要求。在此之上,每个类别都有自己的具体要求。下表汇总了主要内容。

类别主要标签要求
低热量食品(第 249 条)必须标明每份的热量;只有产品达到规定的热量门槛,才允许使用“低热量”宣称
糖尿病食品(第 250 条)营养成分表必须包含一项说明,标明所含碳水化合物的类型,具体是糖和淀粉。不得呈现为对正常饮食的完全替代。对糖和碳水化合物的宣称有限制。
植物甾醇/植物甾烷醇食品(第 250A 条)必须带有说明:本产品适合想降低血胆固醇的人;必须建议正在服用降胆固醇药物的患者咨询医生
婴幼儿食品(第 251 条)必须标明适用年龄;不得劝阻母乳喂养
婴儿配方奶粉(第 252–254 条)限制最严格的类别;禁止理想化的语言,禁止使用婴儿图像,要求有关冲调方法的具体警示;对促销活动有限制

植物甾醇和植物甾烷醇类别(第 250A 条)经常让进口商栽跟头,因为它的标签要求相当具体,而且并不广为人知。含植物甾醇的降胆固醇涂抹酱或强化酸奶饮品等产品属于这一类,强制性的消费者提示语必须措辞正确才算合规。

新加坡食品标签上的“无糖”宣称

特殊用途食品只有在每 100 克或 100 毫升含糖 0.5 克或以下时,才可以带有“无糖”标签,或任何含义相近的词语。

这里“糖”的定义比大多数品牌方预想的更宽。它不仅涵盖食用糖和果糖,还包括麦芽糊精、葡萄糖浆、淀粉水解物,以及在制糖厂产生的糖,例如转化糖和糖粉。如果产品含有较多麦芽糊精,即使不含蔗糖,也可能达不到这一门槛。

这是我们在产品从其他市场进入新加坡时较常见的标签错误之一,那些市场的“无糖”门槛设定不同,或对糖的定义更窄。

如果您的标签不符合新加坡特殊用途食品规定,会怎样?

在新加坡,食品标签不合规不是小的行政问题。依据《食品销售法》,SFA 可以要求您把产品撤下销售、由您承担费用重新贴标,严重的情况下还会提起起诉。

对于婴儿配方奶粉,这些限制执行得很严格。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影响了新加坡对婴儿配方奶粉营销的态度,SFA 已对使用了与支持母乳喂养不一致的促销图像或语言的产品采取过行动。

按我们的实际经验,标签错误最多的类别是婴儿配方奶粉和植物甾醇食品。这两个类别的要求层层叠加,超出了一般食品标签顾问能够发现的范围。

品牌方把特殊用途食品带入新加坡时的常见难题

产品类别分错。 如上所述,这是代价最高的错误。以“运动营养”或“体重管理”为卖点的产品,可能并不属于特殊用途食品,除非产品成分满足监管门槛,否则不能带有相关宣称。

把外国标签宣称翻译成符合 SFA 的措辞。 在韩国、日本或欧盟获准的产品,往往带有在新加坡《食品法规》下不被允许、或必须重新措辞的宣称。直接翻译一个已批准的标签,很少足够。

婴儿配方奶粉的进口物流。 除标签之外,婴儿配方奶粉还有额外的进口和分销要求。SFA 在入境点的管控,意味着标签不正确的婴儿配方奶粉货物可能在边境被扣留。

跟上法规修订。 《食品法规》会定期更新。涵盖植物甾醇的第 250A 条,是作为修订加入的,用来处理此前法规中不存在的类别。依赖旧版法规指南的品牌方,发现产品已不合规,却没有意识到规则已经变了。

GOL 说明 在确定标签设计稿之前,品牌方能做的最实际的事情之一,是把产品及其预期宣称,对照现行《食品法规》做一次监管预检查。在任何新加坡市场准入项目之前,我们都把这作为标准步骤。它花的时间,只是事后重新贴标所需时间的一小部分。

新加坡特殊用途食品办理流程:分步说明

申请前评估

在提交正式申请之前,先对您的产品做一次全面评估,判断:

  1. 产品分类:确认您的产品属于特殊用途食品
  1. 成分合规:核实所有成分都符合新加坡的允许成分清单
  1. 标签要求:确保标签符合《食品法规》

新加坡特殊用途食品的实验室检测要求

所有特殊用途食品都必须由经认可的实验室检测。通常要求的检测包括:

  • 微生物分析:检测有害细菌和病原体
  • 重金属筛查:确保产品不含危险水平的铅或汞等金属
  • 营养成分分析:核实营养含量与标签宣称一致

GOL 说明:婴儿配方奶粉进口

在进入新加坡的所有食品类别中,婴儿配方奶粉的进口文件要求最多。对每一票货,进口商都必须提交出口国主管当局出具的健康证书。此外,化学和微生物质量控制报告必须每六个月向 SFA 提交一次。微生物检测项目涵盖肠杆菌科、大肠杆菌、克罗诺杆菌属(Cronobacter spp)、沙门氏菌和葡萄球菌肠毒素。化学检测项目要求检测黄曲霉毒素 M1。如果您的生产国有口蹄疫(FMD)状态,健康证书中还有额外的热处理声明要求。这意味着您的物流规划和供应商文件体系,需要在第一票货之前就建立好,而不是之后。

新加坡特殊用途食品的标签合规

特殊用途食品的标签必须包括:

  • 清楚标明为特殊用途食品
  • 完整的成分表,按重量从高到低排列
  • 有特定格式要求的营养信息表。特殊用途食品的营养标签由健康促进局(HPB)管理,而不是 SFA。格式要求、强制标示的营养素和声明规则,公布在 HPB 的网站 hpb.gov.sg 上。SFA 执行食品安全和成分标准;HPB 制定并执行营养标签规则。两者都适用于特殊用途食品,在确定标签之前,两者都需要检查。
  • 储存说明和有效期标注
  • 有科学依据并获批准的健康宣称
  • 适用时,针对特定人群的警示语

与 GOL 合作办理新加坡市场准入

自 2021 年起,GOL Solution 已帮助来自韩国、台湾、日本和欧洲的公司,把食品和保健品带入新加坡以及整个东南亚。我们的新加坡办公室为食品品牌在每个阶段办理监管预检查、标签合规审核和进口协调,从首次进入市场,到持续的合规管理。

如果您有一款想带入新加坡的产品,但不确定它属于特殊用途食品、保健品还是一般食品,请在您花预算做设计稿或文件之前联系我们。先把分类做对(英文页面),是通往市场最快、成本最低的路径。

进入新加坡市场:完整品牌指南(2026)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在新加坡,什么算特殊用途食品,什么不算?

新加坡的特殊用途食品由《食品法规》(Cap 283,Rg 1)第 X 部分定义。受监管的类别是低热量食品、糖尿病食品、含植物甾醇或植物甾烷醇的食品、婴幼儿食品、婴儿配方奶粉,以及婴儿乳制品或调制品。不属于这些既定类别的产品,包括运动营养品和一般保健品,在新加坡法律下不属于特殊用途食品。它们根据成分和宣称,作为一般食品(SFA)或保健品(HSA)监管。

新加坡对糖尿病食品或低热量食品有哪些具体的标签要求?

第 249 条下的低热量食品必须标明每份的热量,并且只有在产品达到规定的能量门槛时,才可以使用“低热量”的描述。第 250 条下的糖尿病食品不得呈现为对正常饮食的完全替代,并且对糖和碳水化合物的宣称有限制。这两类都要求按重量从高到低列出成分表、按规定格式标示营养信息,并且不得带有任何治疗或治愈疾病的宣称。《食品法规》没有明确允许的任何宣称,默认都是禁止的。

在新加坡,特殊用途食品(SFA)与保健品(HSA)有什么区别?

特殊用途食品由 SFA 依据《食品销售法》作为食品监管。它们的设计目的是满足特定人群的营养需求,例如婴儿、糖尿病患者,或胆固醇偏高的人群。保健品由 HSA 依据《健康产品法》监管,涵盖为补充膳食而服用的维生素、矿物质、草本提取物和氨基酸等产品。这一区别很重要,因为监管要求、允许的宣称和执法框架完全不同。符合保健品条件的产品,不能作为特殊用途食品销售,反之亦然。

先确认产品属于哪一类,再花预算

如果您不确定产品属于特殊用途食品、保健品还是一般食品,请在投入设计稿和文件预算之前联系我们。先把分类做对,是最快、成本最低的上市路径。您可以用中文或英文写信。

邮箱:clients@golsolution.com

请在邮件中写明产品名称、目标国家和销售渠道,中文或英文均可。

WhatsApp:+6583426900(在中国大陆可能无法使用)

G.O.L Pte. Ltd.(GOL Solution)|新加坡办公室:160 Robinson Road #14-04, Singapore 068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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